淺談近體詩與古體詩:

唐朝以前並無古體詩與近體詩之分,南朝沈約提出四聲八病之說,和重視平仄搭配的永明體,兩者的理論合而為一,在初唐時大為興盛,成為我們一般常說的近體詩,相對之下,在這種詩體之前的詩體,就被稱為古體詩了。

古體和近體其實只是一個概念上的形成,一般上以唐為分界,但是魏晉南北朝末期,許多詩作已經有近體詩的基本格式,因此,我們也將這個時期的少部分作品列入近體詩的範圍。

近體詩和古體詩最大的分別,就是對於平仄的格式有相當高的要求,不能隨意變更詩中平仄的位置,唐朝自開元年間以後,考進士時要考賦詩,所以唐朝詩風大盛,不過當時進士科所考的近體詩,是五言十二句的排律,因為排律書寫不易,所以一般上日常吟唱的,都是以絕句與律詩為主。

近體詩可以是五言或七言,格式大致可分為三種,四句的稱為絕句,八句的稱為律詩,八句以上的就是排律了。

不過雖然在魏晉南北朝時期,就已經有了近體詩的雛型,可是真正談及近體詩的格律,卻是在宋代之後了,一直到了清代,才有真正的律書出現,專門解說近體詩的格律,清初有王士禎的《律詩定體》和趙執信的《聲調譜》,乾隆時期有《聲調譜拾遺》、《廣聲調譜》,嘉慶年間有《聲調譜說》,後來有同治時期董文渙的《聲調四譜圖說》,把從唐以來的詩作格律加以分析統計,而得出近體詩的格律結論。

也就是說,近體詩本身並沒有格律可言,詩人在創作的時候,並沒有一定的規律與範本,只是和音律不符的詩作,或音律不美,或唸來拗口,在普遍講究平仄聲律之美的年代,被自然的淘汰了。

在近體詩出現之後,古體詩也一起產生了變化,因為近體詩的格律出現,詩人在創作古體詩的時候,便盡力避與近體詩雷同,以免產生不律不古的混淆,所以在唐之後,古體詩也出現了格律說,只是大致上而言,古體詩所謂的格律,並不是如近體詩一般,對平仄加以嚴格的限制,而是盡力避免落入律詩的格式中,這和近體詩的要求正好相反。

古體詩對於韻腳的運用較為自由,一般上可以通押,亦可以轉韻,近體詩則需一韻到底,並且不能通押。

在唐之後還是有許多詩人喜歡寫古體詩,甚至到了今天,古體詩與近體詩依然並行不悖,古體與近體,各有各的特色與美感,都是漢民族文學史上的瑰寶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左岸沉思(石明謹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